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中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依据考生申请材料的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差额综合考核名单,经综合考核后择优推荐拟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采取相同的办法同时进行。
一、申请人申请
(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按符合清华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申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2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清华大学2023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页扫描上传)
2) 注册中心开具的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
3) 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5)《申请攻读推荐免试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6) 本人自述与研究计划
7) 各类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2)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页扫描上传)
2) 在学证明
3) 本科期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 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 本人自述与研究计划
6) 各类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其他可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7)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8)《申请攻读推荐免试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9) 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称为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或以上的专家的推荐信
推荐信提交方式:申请人在线邀请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在线填写推荐信。推荐专家按申请服务系统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上传专家推荐信,在线完成推荐书后将书面版密封(在密封信封的封口骑缝处签字)交申请人寄至教育研究院教学办公室。
(二)硕博连读生
按《关于在校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招生办法》要求申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在2022年8月16日12:00—8月31日16:00前于我校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yzbm.tsinghua.edu.cn)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申请人须提供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页复印在一页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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