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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专业: 教学方式:线上线下结合 招生状态:

    学  费:详询客服 学  制:3年 上课地点: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旨在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从事政府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研究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行政管理、公共政策、政府经济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城市管理与房地产政策、政务信息化六个方向,由政府管理学院进行培养;

    社会组织管理、危机决策与媒体战略、社会治理、卫生与医疗保险管理四个方向,由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进行培养。


    一、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5年或5年以上的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均为笔试。

    (二)复试

    复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复试期间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三、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学习方式及专业方向

    以非全日制的方式学习。学制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主要采用周末或短期集中的形式上课。

    我校MPA教育课堂教学与管理实践并重,注重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培养。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行政法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电子政务、领导科学与艺术、非营利组织管理等,并根据培养方向开设相应的方向课程。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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